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
GB50263
-97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as
fire
-extinguishing systems主编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施行日期:
1997年8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的通知
建标
[1997]3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〔1989〕30号文的要求,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,已经有关部门会审。现批准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63-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自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起施行。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,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,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
年2月24日